离婚理由种种
2006-11-11 20:13:27

离婚理由种种

 

 

 

公元前2000年,在印度只有男人才享有离婚权。根据当时的法律,不生小孩的妻子可以在第八年被更换。只生女孩的妻子可以在第十一年被休掉,但唠叨个没完没了的妻子可以说离就离。    

  在土耳其,根据伊斯兰教法典,若女人向别的男人露出了自己的脸,她的婚姻就被解除了。    

  澳大利亚的土著要成为单身汉非常容易,只要对他的妻子说惟一的一个词——“滚!”。而女人要获得离婚,应当具有丈夫是本性难移的好色之徒的有力证据。    

  居住在伊拉克的什叶派教徒有两种离婚形式:最后的离婚;1年内夫妇可以复婚的离婚,即一旦1年期限满后,离婚就被认为是决定性的,而且丈夫应当付给妻子一定数量的钱款。    

  在日本,丈夫抱怨妻子睡觉姿势不好看可以当作离婚的理由。妻子如果是左撇子,丈夫也可与妻子离婚。 在英国,配偶两人同时要求离婚是不容许的。根据当地的法规,只能由配偶中的一方提起离婚诉讼。    

  马达加斯加本地的马尔格什人有临时离婚的习俗。按其观念,这可以预防较为复杂的家庭冲突。例如,倘若丈夫长时间出差,妻子可以选择离婚,而当丈夫回来时,两人要举行隆重的复婚仪式,但同时夫妇双方中任何—位不得追问他或她不在的时候所发生的事情。    

  迄今为止,在意大利,如果妻子迫使丈夫洗碗碟或者做其他的家务,丈夫有权要求离婚。有个米兰女子自以为现代社会已经不用理会这样的观念了,于是强迫丈夫做家务,结果,法院认为妻子的行为是“对法律的严重侮辱”,并满足了丈夫的离婚请求。根本谈不上和好的希望,离婚就是离婚。所以说,如果还要让丈夫做家务的话,最好她下次别结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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