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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年18亿哪里去了?首都机场高速收费遭激烈质疑
2008-06-27 08:21:24.0
    核心提示:首都机场高速公路的收费问题由来已久,造价12亿已经收取了50亿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盈利的部分应当向公众公开资金去向。可如今,虽然人大代表多次呼吁,大大小小的媒体持续关注,首都机场还是我行我素。首都机场高速路的收费到2027年期满,据估计,除了已经收取的50 亿,今后近20年里还能有90亿元的盈利。照此下去,这样一笔巨款,究竟会去哪里,恐怕只有天晓得了……

  北京教授:追问首都机场高速15年巨额收费

  有关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收费的争议已有十年之久,据记者了解,首都机场高速公路当初立项时定为“政府收费还贷公路”,其特征是不以营利为目的,贷款全部还清后就应停止收费。但建成收费3年多后,该公路的性质变为“经营性公路”,重新核定了30年的收费权。

  教授称使用情况应公开

  虽然事情变得有些复杂,但教授们会将质询进行到底。因为他们认为,民众应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现。“不仅是高速费,还有养路费、养犬费,收取了多少,如何使用的,都应该公开。”

  首都机场高速收费遭质疑

  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表示,根据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,首发公司属于“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”,因此其信息应向公众公开。也就是说,首发公司有义务对教授提出的申请给予答复。

  是否应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

  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表示,该办公室只负责涉及行政机关的信息公开,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相关细则,由市监察局制定中。

  市监察局工作人员表示,由于涉及的企事业单位较多,他们还在进一步沟通和制定政策,待政策成熟后会向社会公布。

  取消首都机场高速收费呼声再起

  2007年首都机场高速公路营业收入约为5.27亿港元

  三十年的高速公路收费权的核心是特权市场化

  马上停掉收费给企业和投资者补偿,还是给企业以缓冲期逐步取消

  首都机场高速公路为北京市与交通部于1993年合资修建,前者使用市财政资金,后者则以投入车辆购置附加费的方式出资,这两项均为国家财政出资。

  报告显示,机场高速总投资11.65亿元,其中银行贷款7.65亿元,在收费3年多后,北京市于1997年1月重新批准收费30年,至2005年底已收费32亿元,估算到收费期满的2027年还能收费90亿元。

  而据记者从相关资料获悉,机场高速路2007年的车流量再创历史新高,达到5594万辆次,比2006年增加9.8%,每天平均流量超过15.3万次,2007年营业收入约为5.27亿港元。

   审计署公布审计公告首都机场高速路收费不合理     机场高速近四年收费18亿 收费去向未公布

多方呼吁收费依然继续

  首都机场高速投资近12个亿 收费近50个亿

  把公路作为盈利手段是对老百姓的盘剥

  “道路是公共产品,政府不能将其视同为私人消费品作为盈利的项目,政府必须主导对公路的管理。”作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的赵仑,认为政府不该把公路当做赚钱的手段。

  在赵仑看来,纳税人纳税,就是用于政府投资修路等公用事业的。可是现实是纳税人交了税,还要花钱来买路,那么不免让纳税人怀疑,纳的税干什么用了?

  “把公路完全推给市场和企业,甚至把公路作为盈利的手段,政府推却了为百姓

  提供公共产品的责任。这是对老百姓的盘剥。”赵仑说。

  代表委员多年追问机场高速收费 首发仍然我行我素

  北京市人大代表佟丽华:不应收费就应该叫停,不停就应该处罚

  在沉寂两年过后,2008年北京市两会上,北京市人大代表佟丽华在研读审计署公报后表示,首都机场高速应尽快停止收费。佟丽华表示,高速公路收费问题的背后还存在沿线地区的民生问题,高速公路收费期限过长,影响百姓出行。“根据国务院《收费公路管理条例》,政府收费主要是还贷款,贷款还完就不应该再收钱了。道路是公共基础设施,政府不能靠高速公路来赚钱。”佟丽华称,他现在最担心的,就是北京奥运就要开了,大量外国客人来京,还在收费的首都机场高速公路,很可能会出现像杜家坎那样的交通压力。

  他同时质疑说,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把交通部门的职责说得很清楚,不应收费就应该叫停,不停就应该处罚,出现这么多问题,最应该问责的是交通主管部门。

  全国人大代表吴自祥: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收费暴利有损国门形象

  2008年两会期间,全国人大代表吴自祥向大会提交议案,直指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收费暴利,有违市场公平原则和政府公共职能,也有损国门形象,应该尽快停止收费,交由北京市路政部门管理。“基于人大代表的职责,建议北京市人民政府,综合考虑收费公路经营者、使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,考虑首都机场高速公路的特殊职能,在2008年6月份之前终止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收费。”吴自祥在议案中写道。

见解:高速路收费为何难见阳光

  民众可依法“逼”政府公开信息

  北京大学三位教授就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收费相关问题,向北京市发改委、北京市交通委、首都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提出信息公开申请,是一件可以载入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史的大事。他们在申请书上的身份,与北大教授的职务无关,只是三个普通公民。也就是说,公民依法敦促政府公开信息的法律实践,自此开始。

  公开机场高速收费信息考验制度生命力

  当然,即使有乐观的估计,但在法律上,对于任何合情合理合法的信息公开申请,其处理结果仍会有两种可能性,或公开信息,或拒绝公开信息。而且,即使是公开信息,也还存在两种情况,一种是“真公开”,另一种是“假公开”,即公开部分信息或公布“无效”信息,比如仅仅公开那些“无关痛痒”的、或早已被审计部门公开的信息,而对那些公众真正关心的“内部信息”敷衍塞责,避而不答。

  降价不能成首都机场高速收费合理的通行证

  由此可见,“国家对公路经营权转让”的规定尽管在“当时”还不明确,但如今在政府审批收费期限所依据的法规、政策已发生重大变化的背景下,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,政府完全有责任和义务撤回已失去存在基础的收费期限审批,还百姓一个合理而畅快的机场高速,当然,如果确有需要,可以给相关损失方进行合理的补偿。

  高速公路----“腐败路”

  高速公路的腐败还表现在,高速公路垄断性经营变为主管部门、经营部门的特权,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。收费公路管理经营部门机构臃肿,人浮于事,通行费收入,服务区、加油站、广告经营收入,都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开支,而且还挪用国有资金,违规多征占土地谋利。收费公路管理经营部门人员收入高得出奇的惊人,一名普通的收费员的月收入高达上万元。

  首都机场高速超收 人大代表不可无动于衷
法律法规

  《收费公路管理条例》几个关键条款

  收费期限(一)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,按照用收费偿还贷款、偿还有偿集资款的原则确定,最长不得超过15年。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,最长不得超过20年。(二)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,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,最长不得超过25年。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,最长不得超过30年。

  转让收费公路权益的,应当向社会公布,采用招标投标的方式,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地选择经营管理者,并依法订立转让协议;转让政府还贷公路权益的收入,必须缴入国库,除用于偿还贷款和有偿集资款外,必须用于公路建设。收费经营管

  依照《北京市收费公路监督检查管理办法》,应当由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对收费公路经营者进行监管,这种监管应当包括对收费流向的必要信息的掌握。虽然目前并没有法律法规明确指出,这个监管属于哪个部门。但市发改委作为整体协调部门,也不应该不清楚机场高速路的贷款情况。

  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

  行政机关违反本条例的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监察机关、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;情节严重的,对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:(一)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;(二)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;(三)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;(四)通过其他组织、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;(五)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;(六)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。


文章评论
[以下网友留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,不代表中华网的观点或立场]
2008-06-30 10:48:01.0
全國已经收回投资的公路又有多少呀?收费公路在中国已有近二十年的历史,可以说收回投资
的公路数不胜数.但是政府也有办法,收回投资后,我就把转卖,要不就直接给别的单位经营,
由收费还贷变为经营性公路,又可在收二三十年,
2008-06-29 21:16:51.0
这正是很多领导喜欢干的事,这样腰包才会涨得快!这就是很多领导一上任就找点路来修!搞
个项目来上的中国!!!
fff
2008-06-29 20:56:51.0
中国特色
2008-06-28 17:54:04.0
这就是ZG,既然呆在这里,就只有忍受,要不你就出国吧
2008-06-28 09:36:39.0
现在很多到期的收费站都没撤 也不知道谁在监管这些,算不算渎职呢
2008-06-27 21:01:35.0

S
2008-06-27 19:52:59.0

2008-06-27 18:34:37.0
"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"哈哈哈哈!!
11
2008-06-27 15:49:41.0

2008-06-27 15:48:15.0
这是中国,不是别国,说了有洒用?
2008-06-27 15:45:27.0

@ @
2008-06-27 12:52:59.0
四十年18000亿哪去了,在8000万精英屁眼里!
2008-06-27 12:52:33.0
停收费,做梦吧。现在什么不把老百姓拿来忽悠,什么政务公开,官员财产公开等等,什么
都是做形象工程。你们都看见什么了。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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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6-27 08:21:24.0
    核心提示:首都机场高速公路的收费问题由来已久,造价12亿已经收取了50亿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盈利的部分应当向公众公开资金去向。可如今,虽然人大代表多次呼吁,大大小小的媒体持续关注,首都机场还是我行我素。首都机场高速路的收费到2027年期满,据估计,除了已经收取的50 亿,今后近20年里还能有90亿元的盈利。照此下去,这样一笔巨款,究竟会去哪里,恐怕只有天晓得了……

  北京教授:追问首都机场高速15年巨额收费

  有关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收费的争议已有十年之久,据记者了解,首都机场高速公路当初立项时定为“政府收费还贷公路”,其特征是不以营利为目的,贷款全部还清后就应停止收费。但建成收费3年多后,该公路的性质变为“经营性公路”,重新核定了30年的收费权。

  教授称使用情况应公开

  虽然事情变得有些复杂,但教授们会将质询进行到底。因为他们认为,民众应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现。“不仅是高速费,还有养路费、养犬费,收取了多少,如何使用的,都应该公开。”

  首都机场高速收费遭质疑

  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表示,根据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,首发公司属于“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”,因此其信息应向公众公开。也就是说,首发公司有义务对教授提出的申请给予答复。

  是否应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

  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表示,该办公室只负责涉及行政机关的信息公开,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相关细则,由市监察局制定中。

  市监察局工作人员表示,由于涉及的企事业单位较多,他们还在进一步沟通和制定政策,待政策成熟后会向社会公布。

  取消首都机场高速收费呼声再起

  2007年首都机场高速公路营业收入约为5.27亿港元

  三十年的高速公路收费权的核心是特权市场化

  马上停掉收费给企业和投资者补偿,还是给企业以缓冲期逐步取消

  首都机场高速公路为北京市与交通部于1993年合资修建,前者使用市财政资金,后者则以投入车辆购置附加费的方式出资,这两项均为国家财政出资。

  报告显示,机场高速总投资11.65亿元,其中银行贷款7.65亿元,在收费3年多后,北京市于1997年1月重新批准收费30年,至2005年底已收费32亿元,估算到收费期满的2027年还能收费90亿元。

  而据记者从相关资料获悉,机场高速路2007年的车流量再创历史新高,达到5594万辆次,比2006年增加9.8%,每天平均流量超过15.3万次,2007年营业收入约为5.27亿港元。

   审计署公布审计公告首都机场高速路收费不合理     机场高速近四年收费18亿 收费去向未公布

多方呼吁收费依然继续

  首都机场高速投资近12个亿 收费近50个亿

  把公路作为盈利手段是对老百姓的盘剥

  “道路是公共产品,政府不能将其视同为私人消费品作为盈利的项目,政府必须主导对公路的管理。”作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的赵仑,认为政府不该把公路当做赚钱的手段。

  在赵仑看来,纳税人纳税,就是用于政府投资修路等公用事业的。可是现实是纳税人交了税,还要花钱来买路,那么不免让纳税人怀疑,纳的税干什么用了?

  “把公路完全推给市场和企业,甚至把公路作为盈利的手段,政府推却了为百姓

  提供公共产品的责任。这是对老百姓的盘剥。”赵仑说。

  代表委员多年追问机场高速收费 首发仍然我行我素

  北京市人大代表佟丽华:不应收费就应该叫停,不停就应该处罚

  在沉寂两年过后,2008年北京市两会上,北京市人大代表佟丽华在研读审计署公报后表示,首都机场高速应尽快停止收费。佟丽华表示,高速公路收费问题的背后还存在沿线地区的民生问题,高速公路收费期限过长,影响百姓出行。“根据国务院《收费公路管理条例》,政府收费主要是还贷款,贷款还完就不应该再收钱了。道路是公共基础设施,政府不能靠高速公路来赚钱。”佟丽华称,他现在最担心的,就是北京奥运就要开了,大量外国客人来京,还在收费的首都机场高速公路,很可能会出现像杜家坎那样的交通压力。

  他同时质疑说,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把交通部门的职责说得很清楚,不应收费就应该叫停,不停就应该处罚,出现这么多问题,最应该问责的是交通主管部门。

  全国人大代表吴自祥: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收费暴利有损国门形象

  2008年两会期间,全国人大代表吴自祥向大会提交议案,直指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收费暴利,有违市场公平原则和政府公共职能,也有损国门形象,应该尽快停止收费,交由北京市路政部门管理。“基于人大代表的职责,建议北京市人民政府,综合考虑收费公路经营者、使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,考虑首都机场高速公路的特殊职能,在2008年6月份之前终止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收费。”吴自祥在议案中写道。

见解:高速路收费为何难见阳光

  民众可依法“逼”政府公开信息

  北京大学三位教授就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收费相关问题,向北京市发改委、北京市交通委、首都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提出信息公开申请,是一件可以载入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史的大事。他们在申请书上的身份,与北大教授的职务无关,只是三个普通公民。也就是说,公民依法敦促政府公开信息的法律实践,自此开始。

  公开机场高速收费信息考验制度生命力

  当然,即使有乐观的估计,但在法律上,对于任何合情合理合法的信息公开申请,其处理结果仍会有两种可能性,或公开信息,或拒绝公开信息。而且,即使是公开信息,也还存在两种情况,一种是“真公开”,另一种是“假公开”,即公开部分信息或公布“无效”信息,比如仅仅公开那些“无关痛痒”的、或早已被审计部门公开的信息,而对那些公众真正关心的“内部信息”敷衍塞责,避而不答。

  降价不能成首都机场高速收费合理的通行证

  由此可见,“国家对公路经营权转让”的规定尽管在“当时”还不明确,但如今在政府审批收费期限所依据的法规、政策已发生重大变化的背景下,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,政府完全有责任和义务撤回已失去存在基础的收费期限审批,还百姓一个合理而畅快的机场高速,当然,如果确有需要,可以给相关损失方进行合理的补偿。

  高速公路----“腐败路”

  高速公路的腐败还表现在,高速公路垄断性经营变为主管部门、经营部门的特权,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。收费公路管理经营部门机构臃肿,人浮于事,通行费收入,服务区、加油站、广告经营收入,都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开支,而且还挪用国有资金,违规多征占土地谋利。收费公路管理经营部门人员收入高得出奇的惊人,一名普通的收费员的月收入高达上万元。

  首都机场高速超收 人大代表不可无动于衷
法律法规

  《收费公路管理条例》几个关键条款

  收费期限(一)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,按照用收费偿还贷款、偿还有偿集资款的原则确定,最长不得超过15年。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,最长不得超过20年。(二)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,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,最长不得超过25年。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,最长不得超过30年。

  转让收费公路权益的,应当向社会公布,采用招标投标的方式,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地选择经营管理者,并依法订立转让协议;转让政府还贷公路权益的收入,必须缴入国库,除用于偿还贷款和有偿集资款外,必须用于公路建设。收费经营管

  依照《北京市收费公路监督检查管理办法》,应当由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对收费公路经营者进行监管,这种监管应当包括对收费流向的必要信息的掌握。虽然目前并没有法律法规明确指出,这个监管属于哪个部门。但市发改委作为整体协调部门,也不应该不清楚机场高速路的贷款情况。

  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

  行政机关违反本条例的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监察机关、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;情节严重的,对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:(一)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;(二)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;(三)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;(四)通过其他组织、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;(五)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;(六)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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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以下网友留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,不代表中华网的观点或立场]
2008-06-30 10:48:01.0
全國已经收回投资的公路又有多少呀?收费公路在中国已有近二十年的历史,可以说收回投资
的公路数不胜数.但是政府也有办法,收回投资后,我就把转卖,要不就直接给别的单位经营,
由收费还贷变为经营性公路,又可在收二三十年,
2008-06-29 21:16:51.0
这正是很多领导喜欢干的事,这样腰包才会涨得快!这就是很多领导一上任就找点路来修!搞
个项目来上的中国!!!
fff
2008-06-29 20:56:51.0
中国特色
2008-06-28 17:54:04.0
这就是ZG,既然呆在这里,就只有忍受,要不你就出国吧
2008-06-28 09:36:39.0
现在很多到期的收费站都没撤 也不知道谁在监管这些,算不算渎职呢
2008-06-27 21:01:35.0

S
2008-06-27 19:52:59.0

2008-06-27 18:34:37.0
"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"哈哈哈哈!!
11
2008-06-27 15:49:41.0

2008-06-27 15:48:15.0
这是中国,不是别国,说了有洒用?
2008-06-27 15:45:27.0

@ @
2008-06-27 12:52:59.0
四十年18000亿哪去了,在8000万精英屁眼里!
2008-06-27 12:52:33.0
停收费,做梦吧。现在什么不把老百姓拿来忽悠,什么政务公开,官员财产公开等等,什么
都是做形象工程。你们都看见什么了。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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